二手转卖≠合法:网课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,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。数字内容不适用有形商品的“权利用尽原则”,转卖网盘链接并非实物转移,而是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,本质是侵权行为,无论是否源头传播均违法。
低价获利少≠不担责:著作权侵权判定只看是否实施了未经许可的传播行为,不以营利目的、获利多少为构成要件。售价高低、获利微薄仅影响赔偿责任轻重,不会改变行为违法的性质,且赔偿金额会包含权利人的维权合理开支。
不知法≠免罚:法律知识欠缺并非侵权的免责理由。只要实施了侵权行为,就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本案中梁某因主观过错较小、获利微薄,法院依法酌情降低了赔偿数额。